华体会官方网站,华体会(中国)
华体会官方网站,华体会(中国)
最新新闻
联系我们
华体会官方网站,华体会(中国)
主营项目:环保咨询、环境监理 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、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、农田土壤修复、矿山生态修复、污水处理工程、废气治理工程
联系人:王女士
联系电话:0311-85207899
邮箱:372837967@qq.com
关于《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关于《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08-30
项目名称: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
报告委托单位:临西县土地储备中心
编制单位:华体会官方网站,华体会(中国)
检测单位: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一、项目概况
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位于 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、临西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西侧,占地面积 40272 (m2),中心坐标为东经: 115.49875° ,北纬: 36.89439° 。地块所属行业类别: 农用地 ,规划用途为:居住用地 。
地块拐点坐标如下(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):
拐点
X
Y
拐点
X
Y
J1
4086045.652
38633578.801
J4
4085660.917
38633609.441
J2
4086049.732
38633584.717
J5
4085677.022
38633514.502
J3
4086033.205
38633684.708
J6
4085688.495
38633506.627
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于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、临西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西侧,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.49875°,北纬36.89439°,占地总面积40272㎡(约合60.408亩)。
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历史上为农田,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,1970年地块南部建设一座机井房用于孟村居民生活供水,2013年地块北部及中南部区域改为林地,主要种植金银花、杨树、核桃树等。目前地块中部及南部为农田,北部及中南部为林地,地块南部(农田区域)现存一座机井房,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。
该地块历史至今未发生过污染事故。
二、调查结论
经调查,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土壤中各检测因子均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;地下水浊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总硬度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钠、锰超过《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III类标准,超标因子均为地下水化学性质的综合表征,且项目区域浅层地下水不作为生活饮用水使用,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。
经调查,查明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达到居住用地用地标准,该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。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,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(技术路线第二阶段)结束。
委托单位:临西县土地储备中心
联系人:李先生
日期:2023年8月30日
项目名称: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
报告委托单位:临西县土地储备中心
编制单位:华体会官方网站,华体会(中国)
检测单位: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一、项目概况
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位于 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、临西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西侧,占地面积 40272 (m2),中心坐标为东经: 115.49875° ,北纬: 36.89439° 。地块所属行业类别: 农用地 ,规划用途为:居住用地 。
地块拐点坐标如下(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):
拐点 |
X |
Y |
拐点 |
X |
Y |
J1 |
4086045.652 |
38633578.801 |
J4 |
4085660.917 |
38633609.441 |
J2 |
4086049.732 |
38633584.717 |
J5 |
4085677.022 |
38633514.502 |
J3 |
4086033.205 |
38633684.708 |
J6 |
4085688.495 |
38633506.627 |
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于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、临西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西侧,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.49875°,北纬36.89439°,占地总面积40272㎡(约合60.408亩)。
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历史上为农田,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,1970年地块南部建设一座机井房用于孟村居民生活供水,2013年地块北部及中南部区域改为林地,主要种植金银花、杨树、核桃树等。目前地块中部及南部为农田,北部及中南部为林地,地块南部(农田区域)现存一座机井房,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。
该地块历史至今未发生过污染事故。
二、调查结论
经调查,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土壤中各检测因子均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;地下水浊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总硬度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钠、锰超过《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III类标准,超标因子均为地下水化学性质的综合表征,且项目区域浅层地下水不作为生活饮用水使用,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。
经调查,查明临西县松花江路南侧地块达到居住用地用地标准,该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。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,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(技术路线第二阶段)结束。
委托单位:临西县土地储备中心
联系人:李先生
日期:2023年8月30日
上一篇: 关于《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十...
下一篇: 关于《高国储(2021)21号地块...